发布日期:2023-07-12
?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规定:
《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 50144-2019)3.1.1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,应进行可靠性鉴定:
1、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;
2、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;
3、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;
4、受灾害或事故后;
5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、损伤、变形时。
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2015)3.1.1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民用建筑在下列情况下,应进行可靠性鉴定:
1、建筑物大修前;
2、建筑物改造或增容、改建或扩建前;
3、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;
4、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;
5、遭受灾害或事故时;
6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、损伤、变形时。
不按要求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后果:
1、如果不按要求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,违反了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,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;
2、如果不按要求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,违背了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,而强制性条文也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,因此同时违背了相应的建设程序;
3、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,由于早期建造的建筑物安全度水准低,且经过长期的使用,结构出现了老龄化问题,如果不按要求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,结构存在安全隐患;
4、结构改造或扩建时,需要对建筑和设备进行改造或增容,从而引起结构体系、使用条件、传力路径等改变,如果不按要求进行鉴定,结构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垮塌事故;
5、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,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发生了改变,如果不按要求进行鉴定,不能满足新的用途和环境的要求;
6、如果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果不能真实反映房屋结构的真实状况,容易误导后期的改造和使用,从而为房屋结构安全埋下隐患。